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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永良规划建设(用地含工程)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 05- 17 09 : 41 |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 申请人 许永良 于 2024年05月16日 ,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工程、乡村)规划许可,要求在 石帆街道 绅坊村 ** 2 间(幢) 5 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 ****基地 ,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 建设用地 ,底层层高≤ 4.2 m,建筑总高度≤ 16.6 m,占地面积 90 m2,建筑面积 450 m2(其中顶层 / m2在 / 首,跳楼 / m2在 / 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许启生共墙 南至:规划间距 西至:自立墙(防火墙) 北至:规划间距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所申报(****服务中心二楼电话****6920),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 电@章 2024年0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