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本工程于(略) 9:00 时在(略)三楼会议室召开(略)会议。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略)2023年度维修养护项目。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略)~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略)。
招标方式:(略)
3、中标候选人(略):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略)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略)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祥燊建设有限公司 | (略)元 |
4、公示时间:(略)至2024年5月17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略)至2024年5月1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33号,邮编:(略)
联系人: (略)
6、监督部门:(略)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