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乡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三期)2标段-枧头镇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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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三期)2标段-枧头镇中标公示

本工程于2024年05月10日10:30时****交易中心****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预中标候选人:****

建造师:兰孟晖 注册证书编号:赣236********90278

四大员:

施工员: 叶益会 质量员:曾彦华

材料员: 肖茜 专职安全员:周小贞

中标价: ****993.43 元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 14日

预中标单位: ****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李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0796-****646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发改委:0796-****207

****住建局:0796-****647

****

2024年 0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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