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略)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全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持续推进昆明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单位拟采用询价的方式,开展涉旅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略)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略)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略)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文旅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填报工作,并做好信用中国(昆明)平台、“一机游”等平台的数据填报、信用信息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2.定期收集行政处罚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初判符合失信主体认定标准的,按照失信认定流程开展,协助送达及(略)。
3.组织涉旅企业及导游人员开展“语言美、形象美、行为美”行动,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场,组织重点涉旅企业及工作人员签署信用承诺书。
4.开展不少于1000家文旅行业企业实地测评和数据采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级下发的昆明市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复评工作任务。
5.每月将昆明市范围内符合标准的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纳入“红榜”或“黑榜”,实时完成(略)。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全面落实全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持续推进昆明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行业管理模式,深入推进旅游市场整治,不断提升昆明旅游服务品质。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略)
(二)资金来源: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专项经费-涉旅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列支
五、承接标准
承接方具(略)。熟悉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涉旅企业诚信评定工作,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资质。
六、(略)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略)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