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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略)),现将**县马依足乡集中安置点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马依足乡集中安置点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内容:在(略),投资6564.99万元,****县马依足乡集中安置点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垃圾填埋场总库容56.8万m3,总占地面积约为190亩(中心填埋区占地面积为153.9亩),起始处理规模为41.08t/d,平均处理规模为52.15t/d,服务年限为15年。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东城新区、马依足乡“千户彝寨”一二期、马依足镇区及其周边村庄、居民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集市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和公共场所垃圾等。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并严禁混入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垃圾。。
公示时间:(略)20个工作日以上)
联系人: 魏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略),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