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略)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考报考条件
1.凉山(略),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热爱驾驶岗位,具有较强(略),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
3.仪表端庄(无纹身),五官端正,语音清晰,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史;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以后出生),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日。共产党员、退伍军人、汽车、机(略)男性。
5.取得准驾车型C1及以上驾驶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历,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含酒驾等不良驾驶记录)。
6.爱惜车辆,具备一定(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略)活动的;
7、参与邪教组织的。
8、现役军人;
9、其(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任芳,联系电话:(略)。
3.报名方式:采用(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略),县级以上交警部门出具的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前来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需携带委托代理书),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略)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科目及范围
招聘考核(略),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国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县纪委监委(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略)
2.笔试时间:(略)
3.笔试地点: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具体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考试(略)。
(二)驾驶技能测试
1.测试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试人员,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测试比例的,则直接进入技能测试;
2.测试内容:测试驾驶技术、道路安全知识、突发情况处置等;
3.测试时间及地点:(略)
4.测试要求:进入技能测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略)(含临时身份证)参加测试;
5.测试(略)。技能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3日内以张榜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的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略)
3.面试时间及地点:(略)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测试;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3日内以张榜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五)成绩计算公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30%,驾驶技能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考试(略):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驾驶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略)。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略)(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聘用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略)。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导致的缺额,根据总成(略)。
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略)。驾驶员待遇(略)。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
关部门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纪(略)。
监督电话:
普格县纪委监委:(略)、(略)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 请考生在整个招(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后,应及时告知县政(略),因无法与(略),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公告由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