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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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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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略)

报价方式: (略)

评选方式: (略)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略)

服务地址:

(略): (略)

联系人:

座机电话: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略)

发布时间: (略)

采购编号: YNYXA(略)

采购单位: (略)

供应商数量: (略)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询比情形);
3.2供应商须具有与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参(略)(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进行查询并交由询比小组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