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实缴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对于干燥设计工艺、干燥效率分析、制药类原料中间体物料特性等专业研究分析方面有超过五年以上的相关经验,同时有超过五年的设备生产、安装和调试经验;须为研究、生产制造一体化厂家,非代工企业;
生产厂房照片、主要机加工设备照片以及以往项目单锥干燥器生(略)
业绩要求:在近三年单锥业绩中必须有单个合同额超500万的合同订单,三年累计制药类单锥业绩不得低于4000万元,须提供佐证上述要求的盖章版业绩清单;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章;
天眼查法律诉讼不得超过20条;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略)),包括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压力容器设计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等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章;
各种试验报告、鉴定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章;
设备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包含到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规模、公司员工(为公司缴纳保险的员工)、近三年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