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市国资委2024年度专项审计第三方审计机构,(略)计机构参加我委组织的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
(一)财务专项审计
对市投发(城投)集团、市国投集团(略)损益情况,财务收支(略):
1.资金管理情况。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建设资金管理制度,资金预算管理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范围,企业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均纳入资金预算,是否对企业资金使用进行分类管理,各项捐赠支出及大额资金支付的审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以及资金安全管理,现金和(略)
2.成本费用管理情况。成本费用控制及核算审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无未经审批的预算外支出,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有无将职工薪酬、招待费、会议费等控制费用列入其他成本费用的情况等;
3.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债权资产管理情况,特别关注应收账款是否定期催收,关注与外单位的往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移国有资产、长期无偿占有国有资金的情况,并检查其合法性、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失风险等;
4.收入管理情况。收入真实性及核算情况,是否通(略)。
5.预算管理情况。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调整、分析考核情况,预算是否涵盖所有经营业务活动,是否按(略)。
(二)工程项目专项审计
对市投发(城投)集团、市国投集团、市建工集团、市农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企业2023年投资建设的项目以及承建的工程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1.项目(略)。项目落地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执行项目可行性论证程序,是否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是否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是否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开工报告制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等情况;
2.招标投标管理情况。项目招标方式和(略),是否存在招标人、采购人明招暗定、应招未招、肢解发包、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
3.项目合同管理情况。合同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重大合(略),是否存在越级、越权审批和不审(略)
4.专业分包建库管理情况。企业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与材料供应商等专业分包库;专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分包资质、是(略)
5.物资(略)。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企业相关制度,项目重要设备、材(略)等突出问题;
6.供应商管理情况。供应商单位的(略),是否存在检质检量不规范、使用管理不严、监管薄弱等问题,是否建设供应商管理信用体系;
7.中介机构管理情况。中介机构的选取和使用是否合规,中介机构是否参与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干扰评标、恶意竞价等问题。
(三)投融(略)
对市投发(城投)集团、市国投集团、市建工集团、市农发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企业202(略)(基金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1.投融资制度体系建立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投融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投融资风险管控机制,风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定年度投融资计划;是否编制年度投融资计划执行情况、年度债务风险分析报告;
2.投融资管理情况。投融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投资是否(略)高投资、低回报甚至无回报现象,融资是否符合经营需求,是否有过度融资、盲目融资等造成融资风险,融资资金“借、用、管、还”错位脱节;投融资行为是否严格按照《萍乡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萍乡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萍乡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到位;
3.融资成本管控情况。融资成本是否明显超出市场利率,融资过程中是否违规支付各类居间费用或变相推高融资成本;是否违规引入融资中介,对融资行为监管不力,导致中介机构假借顾问费、咨询费、管理费等名目,以与资金方联合融资租赁等形式,支付高额中介费用等;
4.基金运行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基金日常(略)位,基金设立是否规范、投资方向是否合规、基金管理人选聘是否规范、基金资金账户管理、核算是否规范等;
5.债券(略)。债券发行(略),是否按规遴(略),使用募集资金审批程序、发债资金用途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执行是否到位;债券实际运作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出现续发困难、兑付艰难、风险急剧上升等。
(四)2023年度综合考核专项审计
对市投发集团、市城投集团、市国投集团、江西海绵集团、市农发集团、市设计集团、(略)
1.企业202(略),含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资产总量等;
2.围绕中智咨询设计的监管企业2024年推进高质量发展成效指标体系中考核数据提出基础财务性指标建议。
二、审计时间及要求
(略)由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企业会计记录和资料以及要求的审计内容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概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审计意见建议。(其中2023年度综合考核专项审计需在6月底前完成)
三、参选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略),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及拟任项目负责人依法执业,没有被行政主管(略),并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未出现审计质量问题;
3.熟悉国资国企领域审计和咨询业务,近年来参与过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
截至比选结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工作。
四、报名材料递交:
凡有意参加此次比选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5月8日下午5:30之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需包括如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资质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报名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业绩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确保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我委有权取消报名单位的报名资格和中选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五、(略)
本次选聘采用公开比选、一次报价的方式进行。市国资委将汇总(略),资料审核无误后,择时通知参选单位到指定地点参加比选。各参选单位现场报价并提交综合服务方案,阐述审计方案和团队配置,市国资委抽调人员组成比选评审组在综合分析后评分确定承担审计任务的中介机构,得分最高的为中选者。评选过程将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全程监督。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分) |
一 | 价格分 | 20 | |
1 | 报价 | l 价格分采用(略),即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略)。其他参选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照四舍(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值: l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20; | 20 |
二 | 技术分 | 40 | |
2 | 项目理解程度 | l 对项目理解充分、透彻,实际目标清晰能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略) l 对项目理解相对比较充分、透彻,实现目标较好满足招标人的需求:(略) l 上述内容相对较差:(略) | 15 |
项目工作方案 | l 方案具体、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进度科学合理,在“技术要求”基础上适当合理扩充,扩充内容符合逻辑,增添项目的完整性,能最大限度考虑招标人的需求和利益:(略) l 方案相对较具体详实,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比较强,能一定限度地考虑招标人的需求和利益:(略) l 基本满足要求:(略) | 15 | |
服务(略) | l 跟踪服务计划具体、有效,能确保项目方案顺利落地实施,服务时间安排合理:(略) l 能提供具体跟踪服务,以确保项目方案的落地实施,服务时间安排较为合理:(略) l 上述内容相对较差:(略) | 10 | |
三 | 商务分 | 40 | |
3 | 项目组成员 | l 人员配备齐全,设置合理,业务能力强,有类似服务经验的:(略) l 机构比较合理,人员配备较齐全,业务能力较强:(略) l 人员配备要求基本满足要求,横向比较较差: (略) | 15 |
4 | 项目负责人 | l 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超过10年,经验丰富:(略) l 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超过5年但不超过10年,经验较丰富:(略) l 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少于5年或无类似服务经验:(略) l 在以上基础上,近3年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企业内部审计服务业绩,每一项得2.5分,满分5分。 (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内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体(略)) | 15 |
5 | 投标人业绩 | l 参选者近5年需有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服务,每一项得2.5分,满分10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0 |
合计 | 100 |
六、其他事项
1.中选中介机构确定后,向市国资委出具工作承诺证明,并与市国资委签订服务协议,所需费(略),中选中介机构完成协议中约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各企业及时支付中介服务费。
2.中选中介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中介服务,并出具各被审计企业审计报告和汇总报告(附电子文档)。
3.中选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应事实清楚、数据真实、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