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A(略)G(略)/04-14-04B-2024-D-E05470
二、项目名称:(略)南陵县支行营业室原址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略)
四、招标单位:(略)
五、代理机构:(略)
六、开标时间:(略)
七、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8日
八、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总价(不含税):(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总价(不含税):(略)
九、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略)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吉品荟兰花广场25栋6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略)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略)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略)
6、(略)。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略)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