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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01井钻井工程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1井钻井工程
地点:**市**县回龙镇楠庙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101井位于**县回龙镇兰庙村5社,设计井深3000m。占地面积6458m2(其中水久性占地约5428m2)。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万元)。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钻井、油气测试、修建井场公路、平整井场、井场设备安装、办公及生活设施、废水池、污水处理设施。
结论:****“**101井钻井工程”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查意见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到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0****65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