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现对我公司2024年水肥一体化托管服务,拟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单位,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略)水肥一体化托管服务
(二)委托单位:(略)
(三)服务地点:(略)第九生产连(队),二号地、三号地。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在公司(甲方)铺设好滴灌带后,由服务方(乙方)负责即时安排组织人员进行软水带铺设并与滴灌带连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一遍水、肥、农药的滴施工作,做好到起管全过程的一切工作。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三) 服务价格:每亩地托管服务费150元,托管服务面积2000亩。
(四)结算方式: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20%,该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即安排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工作。
2、5月30号前支付合同总额的13%。
3、6月30号(略)。
4、7月30号前支付合同总额的13%。
5、8月30号前支付合同总额的21%。
6、地面软(略)。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水肥一体化技术措施能力及机械铺设滴灌改造机械的技术服务的企业单位。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略)
(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身份(略)。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四)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及比选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略)
比选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略),由我公司(略)。
(二)比选单位持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
(三)(略)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服务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略)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参选机构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略)所有。
七、支付保证金
于报名后公示期内比选保证金务必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银行汇款时需标注为(略)水肥一体化托管服务保证金,比选人应交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比选。如中途未完成服务要求,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比选不中者在比选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比选保证金(不计息)。
比选保证金汇入账户联系工商贸易部获取。
报名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现场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略)
1.(略)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涉及本公告内容、招标规则等进行补正、完善、解释、临时安排等,凡报名者应遵从相关安排,不得提出异议。
2.(略)工商贸易部有权对报名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因参与比选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略)不予负责。
3.该公告内容仅为通知性质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最终权利义务按照签订合同约定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