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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建设工程实施需要,拟对“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实践教学及师生综合楼建设项目(略)对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略)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略)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拟建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略)
(2)书面意见邮寄到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略)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略)。
4. 咨询电话:(略)
附件:(略)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