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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精神卫生中心
小卖部托管运营(略)
**市精神卫生中心就中心小卖部托管运营进行供应商征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小卖部托管运营服务商
二、经营场所:(略)
城南院区,地址:**市**县漹城镇观音街186号(**县**局旁)。
城北院区,地址:**市**县漹城镇姚桥路30号(**火车北站旁)。
三、经营范围及要求:
(一)经营范围:销售住院患者所需的小食品、饮料、代购病人香烟及病人使用的日用品等。
(二)经营要求:经营者需遵守(略),合法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所售商品、食品必须是正规(略)、商品合格证等。出现安全问题完全由经营者负责,中心不定期对出售的食品、商品进行保质期的检查和零售价格抽查。
(三)价格管理:经营者所提(略)(并在协议中体现)。
服务期限:符合条件经营期限三年,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终止协议
(五)经营管理费:包括水(略)。以年计算:经营者每年需向中心缴纳管理费不低于5000.00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六)营业时间:(略)
四:(略)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法人如不直接参加征集报名的,受委托(略)。
(二)卫生(略)
(三)健康(略)
(四)承诺书(所售小食品、饮料、商品等,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商品安全规定,并附食品、商(略),并承诺如果出现安全问题由经营者自己负责)
(五)经营管理费报价
四、报名文件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按序装订于2024年4月19日17:(略)
六、报(略),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不子接受。不接受邮寄文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总务科
202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