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川财规〔2022〕15号)等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起草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4年5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寄至:**省**市**区五星街77号****综合科406室,信封上注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请发至:
****@qq.com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征求意见稿)》
****
2024年4月8日
附件
| |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征求意见稿).xls (107.00 KB) |